新聞分析: 力晶企業架構重組再上市



9/4晚上,力晶宣布「鉅晶電子更名為力晶積成電子製造」(簡稱力積電),並將進行組織重組,由力積電收購母公司三座12吋晶圓廠,目標2020年力積電以專業晶圓代工上市。
完整新聞: 別苗頭?力晶企業架構重組 鉅晶電更名力積電
從公司的公告與這則新聞,我們初步整理了三個想法:
1. 營業讓與+減資換股
: 鉅晶或將循當年宏碁-緯創/華碩-和碩分割之路
2. 黃崇仁重握主導權,不再受力晶小股東牽制
3. 組織調整再上市是否真有其必要性?

營業讓與+減資換股: 鉅晶或將循當年宏碁-緯創/華碩-和碩分割之路
我們認為鉅晶的分割與上市或許會參考當年宏碁-緯創以及華碩-和碩的分割上市之路。過程大概如下:
首先是「營業讓與」: 力晶首先將三座12”晶圓廠”讓售”給鉅晶,而鉅晶因為手上現金不夠(自己本身已經在擴產了),所以會發行新股,以股票對價來付款給力晶。所以此時鉅晶仍然是力晶100%持有的子公司(只是持有的股數變多而已),對力晶而言,無非左手換右手而已。
接著是「現金減資」: 力晶接下去會進行「現金減資」。差別在於一般現金減資退給股東的是現金,但力晶退的不是錢,而是它手上持有的鉅晶股票,舉例而言,假設力晶宣布減資比率80%,代表你手上1000股會變成200股,另外公司會給你價值相當於800塊(每股10塊現金)的鉅晶股票。而這麼一來,鉅晶也不會再是力晶的100%持有的子公司。但對原有力晶股東而言,不論減資比率多少,或是最終換到多少股鉅晶股票,你對整個力晶(力晶+鉅晶)所擁有的權益其實是不變的,你持有的鉅晶是你的,另外又透過力晶去持有部分的鉅晶跟合肥晶合。(但實際上原股東的報酬是有影響的! 下面會再補充說明)
簡言之,這一步就是透過會計上的「現金減資」來達到「換股」的效果。
最後是「輕裝上市」: 按照新聞描述,公司將會推動鉅晶上市,此時原股東就可以把手上持有的鉅晶在公開市場賣出,不過手上還剩下的一點點的力晶仍然只能在未上市市場去尋找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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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壞的劇本: 股權大幅稀釋? 當然,我們也不排除有可能出現最壞的一種狀況。也就是鉅晶在收購母公司三座廠房時,並非完全以股票作為對價,而是藉口資金不足,發行新股洽特定人募資。如此一來,力晶持有鉅晶的比例恐會遭到大幅稀釋。而屆時原力晶股東所能分到的鉅晶股票亦會大幅縮水。這樣另一種形式的「掏空公司」是我們最不願意見到的也是目前最擔心的風險。
值得一提的是,雖然宏碁與華碩的分割主要是要分離品牌與代工業務,是真正的組織調整,與目前力晶-鉅晶的狀況不同。但這兩家公司在當初宣布組織調整及切割時,股價走勢都不太理想,因此近期內市場對於力晶此一消息的反應值得觀察。

黃崇仁重握主導權,不再受力晶小股東牽制
根據企業併購法規定,公司100%持有的子公司收購母公司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時,是可以不用經過股東會同意,可由董事會決議即可。因此不同與董監改選,在這次黃董發起的組織調整中,力晶小股東可說是完全無力可使。
另外對於力晶三座12”晶圓廠的估價,力晶減資(換股)比例以及鉅晶在換股當下的價值估算,都可以說是董事會說了算。因此現有力晶股東的權益是否能被保護到,目前似乎都存於黃崇仁一心了……
但好消息是,最新資料黃崇仁董事長的持股並未減少,說明他仍然是與一般股東有共同利益存在的。

組織調整再上市是否真有其必要性?
由於整個上市流程、資產估值、以及最終的換股比例等等資訊都還是未知之數,我們目前是抱持著靜觀其成的態度。但我們比較困惑的點是在於,為何不實現力晶科技的整體上市? 而要透過組織調整後在推動子公司上市。
從報導看來,公司是預期這樣的作法有助此準上市公司(鉅晶)將其定位為專業晶圓代工廠,但對於專業的法人、甚至一般的投資人都可以了解到”上市前的原力晶”與”上市後的新鉅晶”,營運資產乃至於business model都是一模模一樣樣,唯一的差別在於”新鉅晶”並未持由合肥晶合。
所以從實質上來看,繞這麼一個大圈子來上市,只會了剝離合肥晶合的對新上市公司的影響? 合肥晶合的包袱是否真的有如此沉重?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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